煤气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点击次数:1098 更新时间:2019-09-16
1、总体要求
煤气监测系统运维单位应根据 在线监测系统使用说明书和本标准的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器设备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以下方面:
2、日常巡检
煤气监测系统运维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和仪器使用说明中的相关要求制订巡检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日常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日常巡检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煤气监测系统日常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 7d。
3、日常维护保养
应根据 说明书的要求对 煤气监测系统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做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煤气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参照附录 G 中的格式记录。
4、煤气监测系统的校准和校验
应根据本标准中规定的方法和第11章质量保证规定的周期制订在线监测系统系统的日常校准和校验操作规程。校准和校验记录应及时归档。